•  今年5月20日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为展现贯彻实施法律的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纾困赋能,精准破解民营企业发展困境。人民法院立足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问题,摒弃“一判了之”,结合企业经营现状、行业发展前景定制个性化纾困方案,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危机、实现良性发展。此次发布的某银行诉某科技公司、孙某某、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量身定制“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调解方案,推动形成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某电器公司执行转重整案中,人民法院通过“缓执行+预重整+府院联动+招商引资”等组合措施,成功引入战略投资盘活优质资产,充分彰显司法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发展支持与纾困赋能。  二是依法护权,全方位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严格践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精神,聚焦保护民营企业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纠正不当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此次发布的某汽车公司诉微博大V刘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人民法院准确界定舆论监督边界,依法惩处恶意诋毁、侮辱企业的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名誉权;某医药公司诉某区卫健委、第三人某医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主动函询、现场调查等司法手段,依法核实认定了送货单据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司法审计,顺利解决政府机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回款权;某房地产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案中,人民法院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行政允诺审查—履行不能认定—补偿责任量化”的裁判规则,判决政府支付民营企业800余万元补偿款,依法保护企业获得行政补偿的权利;某建设公司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中,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实际,依法合理补偿民营企业信赖利益损失,促推政府守信践诺。  三是规范引领,推动构建公平诚信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明确行为边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此次发布的某软件公司与某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背靠背”条款无效,规制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转嫁付款风险的不当行为,切实缓解了中小软件企业回笼资金的生存压力。  四是创新提质,构建多元高效涉企解纷体系。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创新解纷模式,整合解纷资源,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涉企纠纷解决路径,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民营企业经营的影响。此次发布的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外商公司及其出资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联合贸促会,运用“商事调解+中立评估+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涉外纠纷、节省企业诉讼成本,保护民营企业“出海”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落细,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新动能。

    专栏
    2026-05-29
  •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  《通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持“保基本”功能定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是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完善个人账户支出政策,使个人账户不仅能用于参保人本人医疗费用支出,还能用于已参保近亲属医疗费用支出;不仅能在省内实现家庭共济,还能实现跨省共济;不仅能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还能用于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仅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还允许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能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合规费用。同时要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合理稳妥、灵活有度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防止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的不合理费用纳入支出范围,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商财政等部门进一步研究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原则上,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的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 国药准字C批文药品、中药饮片等药品,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医用耗材,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使用的器械耗材,可以纳入白名单。对于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不得纳入白名单。要坚决防止将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纳入白名单。各地制定白名单时要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的意见并根据群众需求和医药技术发展动态调整。  三、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各地要及时将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及有关要求作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事项,制定补充协议或修订协议文本,及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严格分类分区管理,并设置清晰统一的医保标识;严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严禁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以高于非医保患者的价格销售。  四、强化医保赋码管理  明确企业作为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相关信息申报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填报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规性。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强赋码信息校验,对实物与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填报的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产品、通过伪造注册备案信息获取医保编码的产品,发现一例、清理一例,立即停用相关产品的医保编码。  五、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结合视频监控、医保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查分析,聚焦重点违规行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管。重点查处个人账户支付生活用品等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冲顶消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监管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指导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整改,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专栏
    2026-05-27
  •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数据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新设经营主体509.8万户。其中,新设企业207.4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301.4万户。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新设数量直接体现着经济发展活力。随着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建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当前我国各类经营主体呈现出较高活跃度。  服务业表现尤为亮眼  具体来看,第一季度,第一产业新设经营主体22.9万户、第二产业新设39.6万户、第三产业新设447.3万户。截至3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四新”经济企业(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型经济形态企业)2684.8万户,同比增长6.8%,占企业总量的40.9%。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青马向记者表示,这表明一系列扩大内需、提振信心的政策举措正不断释放红利,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其中,服务业表现尤为亮眼,取得了“新设447.3万户”的好成绩,为稳就业促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伴随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服务业将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  更值得关注的是,第一季度,高技术服务业新设经营主体53.5万户,其中“检验检测服务”新设经营主体8064户,同比增长30.8%,为产业提质升级进一步夯实质量底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设经营主体22.6万户,同比增长7.56%,为新质生产力培育进一步畅通转化通道。  制造业新设经营主体的分布则彰显出我国实体经济根基持续夯实、韧性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第一季度,高技术制造业加快增长,其中“集成电路制造”新设经营主体同比增长31.0%,“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同比增长15.7%。“装备制造业”加速迭代,新设经营主体7.0万户,其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0.6%。  外资企业是我国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季度,全国新设外资企业1.6万户,同比增长10.0%。投资行业集中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设增速分别达到16.9%、15.0%,充分彰显了中国市场的强大吸引力。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顾问朱华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资中国就是投资长期确定性。今年以来,外资企业持续增资扩产、深化相关领域和产业布局,不仅有利于拓市场、增收益,也有利于我国促进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我国正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后外资企业的数量将更上一层楼。  强化服务保障  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中央和地方层面持续推出务实举措。  例如,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提出,统筹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因地制宜推进新一批重点事项落实落细,持续优化已推出重点事项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3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6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等措施。一系列政策举措相辅相成,为各类经营主体成长壮大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不过,当前我国经营主体仍面临“内卷式”竞争等问题。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持续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着力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要提振发展信心,就要强化服务保障,切实了解广大经营主体的真需求、解决真问题。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宋向清说。

    专栏
    2026-05-25
  •      国家医保局13日发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五年行动计划(2026年—2030年)》,明确“十五五”期间,力争完成全国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当前,欺诈骗保方式呈现隐蔽化、专业化、复杂化特征,叠加医保覆盖面扩大、支付方式改革深化等因素,基金风险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此次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指引。  行动计划明确推动监督检查全面覆盖,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各主体、各类型、各性质、各规模、各场景、各险种。其中,国家飞检每年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五年覆盖全国地级市;省级飞检每年覆盖全省所有地级市,五年覆盖所有县;市县医保部门结合实际,五年实现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计划还首次提出探索长护险专项飞行检查。  技术赋能是此次行动计划的亮点。计划提出,加强大数据监管模型研发应用,聚焦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特殊群体、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病种及险种等关键领域,研发多维监管模型矩阵,提升精准识别与监测预警能力。并推进医药机构端事前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三道防线”建设。  未来五年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监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研究出台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相关制度,逐步构建覆盖各险种、各主体、各环节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信用管理机制,构建涵盖定点医药机构、机构从业人员、参保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  国家医保局表示,此次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监管框架,通过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全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守牢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助力医保、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

    专栏
    2026-05-22
  • 共:2937条